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泰国新建年产2.2万吨铜基新材料厂项目备案的通知
报来《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泰国新建年产2.2万吨铜基新材料厂项目备案的请示》(鹰发改服务〔2024〕8号)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泰国新建年产2.2万吨铜基新材料厂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泰国新建年产2.2万吨铜基新材料厂项目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泰国大城府络加纳工业园,总投资12240万元人民币。其中购置53亩工业用地费用1930万元,建设1.8万㎡厂房、2000㎡办公楼、配套设施等费用4200万元,购置110台生产设备费用4000万元(包括煅烧炉公司动态、反应釜、离心机、自动化包装线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万元,30名员工工资180万元,采购260吨电解铜原材料费1768万元(每吨6.8万元),购置2台车辆费用30万元,办公电脑10万元,其他办公费12万元。